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是专门管理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职能部门,同时,也为广大会计人员、会计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
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研究提出全市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指导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市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国际会计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具体职责如下:
(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并制定完善会计工作的措施。
(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宣传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信息变更、注销等事宜。
(四)落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根据《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编制全市会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按照《甘肃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对市级所属单位有计划的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
(八)负责会计工作合作与交流,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
(九)对全市会计学会团体的设立提出审查意见,管理和指导是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的有关工作。
(十)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管理及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代理记账审批工作。
(十一)办理上级财政部门和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