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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6-04-15 10:15 甘肃会计网   (阅读:)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为持有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会计人员。 

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和我省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包括《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管理会计、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新税收政策、金融企业相关政策、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内容。 

三、培训形式、时间和收费标准 

除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及形式外,持证会计人员还可采取网上学习的形式。网上学习需到各市(州)会计主管部门购买培训学习卡,按照使用说明和流程进行学习。 

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培训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网上学习卡收费30 元/人.卡。 

四、具体要求 

(一)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要遵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会计人员早知晓、早培训。同时,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听取学员意见,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馈。 

(二)网上学习要求 

1.及时激活网上培训学习卡。网上培训的网址可通过“甘肃会计网”(http://www.gskjw.com.cn)链接进入,也可直接登录学习网站。学员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中间不得留有空格,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最后一位凡是有X的必须大写,数字要选半角;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姓名一致。 

2.每张卡激活后学习使用时限为3个月。会计人员在学习卡登录后要及时、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限要求完成学习。 

3.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当年完成,学习卡过期作废。 

4.售卡时间截止2016年8月底。 

(三)成绩确认 

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每节课程、并正确完成课后测试题,才能进入下一节课程学习,在完成规定的课程章节和课后测试题后,参加最后的限时考试。限时考试总分100分,达到60分即可通过。学员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学习记录、考试记录情况,考试合格即可以打印合格成绩单并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签发证机关或调入地财政部门登记、盖章。如考试不及格,可继续参加学习,直至通过。 

学习卡限定一卡一人学习,为保证和提高学员学习质量,一张学习卡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学员在学习中需按学习网站要求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完成本人学习。 

(四)考核与检查 

1.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应作为报考、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2.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其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登记、变更、调转等不予办理,不得参加各级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3.对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按年度实行上网补课。经补课学习合格的人员,其信息才能记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4.省财政厅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计划,评估培训实施工作,对未按规定组织培训的市(州)和部门将进行通报。 

                                                         甘肃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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