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工作业绩考评的通知》(甘财会〔2017〕34号)和《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2017年度会计工作业绩考评办法》(兰财会〔2017〕12号)的精神,经县区财政系统、市直部门推荐,市级会计工作业绩考评领导小组审议研究,现将拟上报省财政厅的会计工作业绩突出个人予以公示:
个人:张琰(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闫霞(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孔德瑞(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
公示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级会计工作业绩考评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105035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宁路256号统办3号楼202室。
兰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